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刑法總則二
Criminal Code-general Principles (Ⅱ) 
開課學期
102-2 
授課對象
法學組  
授課教師
林鈺雄 
課號
LAW2054 
課程識別碼
A01 25240 
班次
02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三2,3,4(9:10~12:10) 
上課地點
法2101 
備註
因與刑法總則一係連貫之課程,故需修習相同之班次,不得變換班次。
總人數上限:15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22LAW2054_02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刑法總則乃法律系一年級學生必修之基礎科目,在國家考試上亦佔有一席之地,對於學生畢業後可能從事之檢察官、法官或律師業務尤為重要。由於我國刑法於2005年大幅修法,數年來相關實務見解推陳出新,加上各家學說併陳,因此教學範圍相當龐大。
本課程之教學設計,首要在於刑法總則基本原則及基本觀念的建立。其次,法律作為一門社會科學,為了合理而嚴謹地在各種相衝突的利益間找到平衡點,它的學習無法與實務脫節,有鑑於此,本課程亦兼顧我國法院的刑事裁判,採擇其中具有代表性者,於相關教學章節中評釋與討論。 

課程目標
本課程教學設計上以培養學生刑法總則之基本觀念為主,但為拓展學生進一步思考刑事訴訟相關問題之空間,訓練學生未來執業時獨立解決問題之能力,教學範圍將兼及外國之學說、判例與立法例,並輔以我國實例比較對照。 
課程要求
由於授課之範圍廣泛,但每週僅有3小時,為求最大之授課效果,本課程將提高上課之要求,未能配合者請勿修課。修課同學將分組,全體同學必須事先研讀指定教材,分組同學並必須負責解答教師事先指定之問題或實務案例,並於課堂提出口頭報告,由全體同學討論後,再由教師講評說明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 
指定閱讀
待補 
參考書目
*林鈺雄,《新刑法總則》(2011年;本課程主要參考資料)。
*黃榮堅,《基礎刑法學(上)(下)》(2012年)。
*林山田,《刑法通論》(2008年)。

期刊文章及補充資料於課堂及教學網站公佈。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中考 
50% 
本課程採綜合計分法,以期中、期末兩次測驗為主要評分基準 
2. 
期末考 
50% 
本課程採綜合計分法,以期中、期末兩次測驗為主要評分基準 
3. 
分組報告 
0% 
分組報告為加減分依據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19  錯誤理論I 
第2週
2/26  錯誤理論II 
第3週
3/05  行為階段I 
第4週
3/12  行為階段II 
第5週
3/19  正犯與共犯I 
第6週
3/26  正犯與共犯II 
第7週
4/02  正犯與共犯III 
第8週
4/09  (溫書假) 
第9週
4/16  期中考 
第10週
4/23  過失犯 
第11週
4/30  不作為犯 
第12週
5/07  犯罪之競合I 
第13週
5/14  犯罪之競合II 
第14週
5/21  犯罪之競合III 
第15週
5/28  犯罪之競合IV 
第16週
6/04  刑罰與保安處分I 
第17週
6/11  刑罰與保安處分II 
第18週
6/18  期末考